說起人生中最興奮的時刻無疑是從開發商拿到房子的那刻起,但是有時候我們會遇到開發商操作不規范或者房子質量有問題,導致很多業主要退掉房子。那么有哪些情況房子可以退?我們遇到這種問題又要怎么辦?一起來看看吧。
第一、開發商缺乏“證書”,導致合同無效。現時發展商必須有完整的文件以覆蓋大廈及出售房屋。如發展商證明書不全,則屬非法經營。與買方簽訂的合同是無效合同。由于是無效合約,買方須將房屋騰空,發展商須退還買方支付的房屋款。
第二、延遲交付住房,這是目前最有可能的情況買家。發展商與買家在合約中約定交出該房屋后,一直未能取得發展商的居留通知書。開發商一般在3個月以上不能交房,買家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,并要求加倍退還定金或利息。
第三、是無法取得產權證。由于開發商的原因,買受人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取得產權證。如果同意這一條件,買方可以要求退房。此外,由于近幾年一些房地產經營不規范,一些開發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時有發生,導致購買這些樓盤多年后無法取得房屋產權,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。
第四、未經買方同意,開發商不得更改外觀設計,在買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,一般認為開發商在變更外觀設計前必須征得買方的同意。否則,開發商構成違約,購房者有權退房。未經買受人同意,開發商變更房屋類型、方向、面積和其他有關設計的,買方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結帳。
第五、你不能獲得貸款,簽訂合同,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時,已同意公積金貸款或商業貸款。如果公積金貸款,開發者需要出示相關信息,稱公積金歸集部門審核。如果由開發商提供的資料顯示,該基金不具備貸款條件,因此買家誰不能獲得公積金貸款,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。
第六、房屋質量不合格
房子不合格的質量是房子的“硬傷”。這種情況下,首先,開發商很難完成文件表格,無法上交房屋。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,房屋主體結構的質量確實不合格。據報道,到目前為止,北京法院還沒有決定退房,因為房子的質量不符合標準。
第七、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%。目前,如果房屋實際測量面積與簽署時臨時面積之間的誤差比在3%(包括3%,買方要求退房。法庭不會支持。如果面積誤差比超過3%;,買方要求退房并要求退還利息,法院將裁定買方勝訴。
第八、造成房屋使用的質量產生嚴重影響
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剛剛發布的《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》,法院還將支持購買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用途的房屋。如果購房者要求退房,開發商賠償損失。人們普遍認為,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,主要是由于房屋入住后由于施工前的原因造成室內空氣質量差,影響了室內居民的健康和室內的噪聲。
第九、開發商抵押了房子
開發商在房屋出售前負責房屋買賣,或者房產出售給房客,房屋抵押給他人的,開發商可以要求結帳。
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業主可以申請退房條件的相關介紹,希望大家可以維護好自己的權益,謝謝關注。